5月6日,汉阴法院涧池法庭高效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督促义务人当庭履行,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被告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吴某借款,张某在收到借款后,向吴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张某仅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一直没有偿还。吴某遂向汉阴法院涧池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尚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涧池法庭干警在收到该案后,考虑到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高效化解纠纷,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庭干警向原、被告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二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当庭向吴某偿还借款,该案成功化解在了诉讼之前,也履行在了执行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