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大河法庭联合大河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4年2月28日,郑某准备以侵权纠纷为由将陈某起诉至法庭,干警在了解案情过程中知悉,此前当事人有调解意向,但因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考虑到案件适宜进行非诉讼调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该庭当即主动同大河镇司法所联系,告知案件大致情况后确定庭所联合调解。3月6日,该庭与大河镇司法所在调解前共同研判案情,确定联合调解方案。调解中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事越说越清,理越辩越明,最终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握手言和。陈某当即履行了调解协议中部分义务,该庭及时用诉前调解分流程序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下一步,该庭将进一步抓实抓深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横向联动基层职能部门、调解组织等调解力量,加强诉讼与非诉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努力将辖区内的诉讼案件化解在前端、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