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旬阳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陈某某采取搜查、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旬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后,被告陈某某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原告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对执行干警督促其履行的行为极度不耐烦,态度十分恶劣。
陈某某本以为耍赖、不露面,执行干警就没办法,怎料执行干警已掌握其线索。11月6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队前往陈某某家中蹲点守候,另外一队前往陈某某驾校考试点。几经周折,终于在陈某某家中将其截获。
执行干警与陈某某沟通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但陈某某依旧拒不还款、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随即宣布依法对陈某某进行人身搜查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经过对陈某某人身搜查、查看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共搜查现金4300元。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陈某某终于意识到错误,立即履行义务、缴纳罚金,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
此次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被执行人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起到有力打击震慑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旬阳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拒执“老赖”的打击力度,组合运用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执行悬赏、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深度,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