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白河法院执结一件涉民生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当场支付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结。
纪某在某公司承包的工地工作,因意外造成身体受伤,因赔偿双方发生纠纷,纪某遂申请劳动仲裁。2023年6月,该公司与纪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3年9月1日前向纪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到期后,该公司仍未履行。纪某遂于10月向白河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给付义务,但其仍未及时履行。鉴于该案件申请执行人需要款项用于医疗和生活,属于涉民生案件,遂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宣布了拘留决定。迫于法院的强制措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立即向纪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并书面向法院作出检讨,法院依法解除了司法拘留。
涉民生案件涉及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救难济贫,执行的紧迫性和执行效果的要求都高于其他案件,对恶意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立和谐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