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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法院:“法院+金融”诉前解纷,当事人无需对簿公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9-01 11:19:23 打印 字号: | |

8月31日,石泉法院速裁审判团队受邀参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指导石泉县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现场调解,现场调解达成协议,引导双方进行司法确认,高效化解金融纠纷。

何某于2022年12月因经营需要资金周转,遂向石泉某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之后,何某因生意困难,资金链断裂,无法如期偿还贷款,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上何某,得知何某有心偿还,但目前经济困难,暂时无全额偿还的能力。因本案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对事实无争议,石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指派石泉县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并为调解员和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最终,石泉某银行同意给予何某贷款展期,何某以不动产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现场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法院始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在线调解的优势,高效便捷地为人民群众解忧,在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减少诉讼带给当事人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及个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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