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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院:相邻通行起纷争 多元解纷促和谐
作者:张晓警  发布时间:2023-04-17 10:43:14 打印 字号: | |

4月12日,安康中院民一庭与张滩法庭、张滩镇政府以及该镇双井村村委会合力,成功化解一起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升级的相邻权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路通、人和。

王某夫妇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杨某夫妇位于张滩镇双井村的自建房,在装修过程中,与邻居杨氏三兄弟因琐事产生纠纷。杨氏三兄弟在紧邻王某夫妇房屋的南侧修建约30米护栏及水泥底座,在东南侧修建闸门、水泥挡墙等构筑物。王某夫妇认为杨氏三兄弟的修建行为造成其唯一出行通道被堵,无法出入所买房屋,以侵犯其相邻权为由,起诉请求拆除护栏、水泥底座、闸门、水泥挡墙等妨碍物并赔偿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王某夫妇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夫妇提起了上诉。

二审承办法官认真阅卷后,前往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发现双方因日常沟通不畅产生误会导致矛盾加深,杨氏三兄弟均系退休返乡年逾七旬的老人,依法判决会加剧矛盾。法官遂在现场进行析法释理,然而也未达成协议,之后,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并委托法庭干警和村干部到杨氏三兄弟家里做思想工作,最终,当事人的态度从对抗转变为接受,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在村党支部书记和镇人大主席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

“三个年”活动开展以来,安康中院民一庭按照省高院“1281”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安康中院关于围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的要求,积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尽可能深入基层通过多元化方式、多渠道途径,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今后的审判中,将继续把“三个年”活动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融入每个有调解契机的案件中,同时强化与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深度推动人民群众之间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建设幸福安康的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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