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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躬身热土 扎根基层 做群众身边的法治“贴心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31 08:25:54 打印 字号: | |

汪明,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12年9月进入汉阴法院工作,现任涧池法庭负责人。

他深耕基层法庭11年,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办好辖区群众的每一起案件,致力于将一桩桩、一件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一方平安与和谐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

扎根基层一线  用心用情化解纠纷

在不少人看来,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纠纷,但在汪明眼中,案件不分大小,每一件都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都关乎着公平正义。因此,十多年来,他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注重运用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方式,做到定分止争、排忧解难、案结事了,通过化解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的和谐稳定。

2013年,当事人唐某为沈某建房,双方约定在房屋建成后,沈某一次性向唐某支付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但房屋交付后,沈某却迟迟未向原告唐某支付费用。唐某为此占用了沈某的铺面,双方对建房款支付及占用铺面损失等发生纠纷,争执不下。

2022年5月,唐某一纸诉状将沈某诉至涧池法庭。受理案件后,汪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得知双方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剑拔弩张”,但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不大,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采取诉前调解方式更有助于解决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汪明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与诉求,针对争议焦点一一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多年矛盾一朝得到化解。

“太感谢汪法官了,这笔钱我要了快九年了都没要到,没想到通过诉前调解短短几天就把问题解决了,为你们的办事效率点赞!”拿到“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后,唐某由衷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这是涧池法庭发出的首份‘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要求,持续加大使用‘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案号,让各类矛盾纠纷通过高效、便捷的方式处理,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在预防纠纷成诉及诉源治理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看到当事人脸上露出的笑容,汪明欣慰地说道。

践行司法为民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人民法庭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也是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在法庭工作的每一天,汪明始终满怀热忱、脚踏实地、默默奉献,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法官,请您一定要帮帮我们,大家伙儿都等着工资过年呢!”2023年春节前夕,魏某等九人脚步匆匆地来到涧池法庭,请求法庭帮忙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2021年,某公司雇请魏某等9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约定按月结算工资。当年6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开始停产,尚欠魏某等9人工资2万余元一直未予支付。魏某等人为了拿到工资多方奔走,但仅得到了公司负责人出具的工资结算单据,之后便无法联系上公司负责人,该公司也一直处于关停状态,魏某等人无奈之下前往涧池法庭求助。

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件性质特殊,又临近年关、时间紧迫,汪明通过多方打听、奔走,终于和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一开始,该负责人一直以在外地不方便出庭为由拖延时间,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汪明将开庭时间确定在春节前,并将有关案件合并审理,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指派了一名代理人参加诉讼。最终,该公司认识到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再逃避拖延,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这起涉及多人且长达两年时间的讨薪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主动担当作为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

近年来,随着辖区经济快速发展,涧池法庭受理案件数量呈大幅激增态势,“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初到法庭担任负责人时,汪明也曾心怀忐忑,但更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他带领全庭干警迎难而上,主动对接辖区各类解纷力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逐渐形成了“3+3+N”工作模式。2022年6月,该工作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3+3+N”工作模式:以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主抓案件审判、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主抓诉前调解、书记员联系网格员主抓法治宣传为纽带,常态化开展与审判职能相关的诉讼服务活动。

2022年5月,原告张某以刘某向其借款156万元未偿还为由,将刘某诉至涧池法庭。经多次对账,汪明发现双方资金往来多达140余次,利息约定不明,其中还夹杂着现金交易,要查清案件事实十分困难。庭前调解时,张某情绪一度失控,被告刘某也寸步不让,双方争执不下。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避免当事人诉累,汪明决定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参与此案化解工作,案件被引入人民调解渠道处理。汪明与调解员经过认真阅卷、走访和研判,得知双方约定利率偏高而刘某因经营不善导致连年亏损无力还债,是双方发生纠纷的根源,需要引导张某消除一些不合理的预期,同时也要让刘某认识到自己的法定义务。经多次核算、斡旋、劝导,双方开始有所退让,形成了降息保本、分期还款的基本思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当天,汪明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该起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妥善化解。

“推行‘3+3+N’工作模式以来,我们将法律知识送到了田间地头,送到了农家院坝,将诉讼服务延伸到了辖区三镇11.25万人民群众,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汪明这样说道。

2022年,汪明带领涧池法庭干警共审结各类案件510 件,其中,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协助办理案件37件;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运用诉前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和联合调解等诉调对接机制处置各类矛盾纠纷196余起;书记员联系综治网格员开展法治宣传52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00余次,组织“法庭开放日”活动2次,“源头预防为先、多元解纷在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法庭不是唯一的解纷力量,起诉、判决也不是首选的解纷方式,我们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更加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延伸司法触角,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与民间解纷力量的协作,致力于把更多的‘民初’案号转变为‘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当被问到未来的工作方向时,汪明坚定地说。

11年来,汪明始终躬身热土、扎根基层,勤勤恳恳、默默奉献,矢志不渝推进诉源治理,着力推进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回应老百姓关切的法律问题,做群众身边的法治“贴心人”。正是在像汪明一样的基层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将在新时代持续焕发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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