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玲,女,汉族,1974年2月出生,陕西省平利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平利县人民法院老县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为百姓的困难而思索,为百姓的所得而开心,是千千万万个法官最朴素、最本能的初心。她正是以这种责任和担当为初心,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要求,在审判台上默默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她,就是平利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印玲。
站稳“人民立场” 快审快结保民生
印玲是平利法院目前唯一一个近50岁还坚守在法庭一线的女庭长。五年前,她还是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民事法官,面临法庭干警紧缺的现状,她挺身而出,赶赴老县法庭前沿一线。
在长达27年的司法工作中,她温和的个性和情与法并用的审理风格是特色和亮点,对于基层法庭常发的家长里短小矛盾,她一直秉持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促使案件始终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所办理案件无一起引发信访和当事人的投诉举报。
在办理的陈某某、王某某诉刘某某劳务合同纠纷9案中,因被告无法联系,案涉民生关键,原告心情迫切,印玲发动干警连续不断寻找被告,多方打听,几经周转,最终联系上被告。由于被告在外务工,为不影响工作,争取原被告同意后,她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利用微信庭审快审快结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她常常对庭上干警说:“老百姓挣辛苦钱,一定要想办法把他们权利保障到位”。一心一意为人民的印玲法官,使得审判工作有了温度。
秉承司法为民 发扬“枫桥经验”
“我替我的当事人谢谢法官,感谢印庭长,他们的难题解决了!”一名法律援助代理律师对印玲说道。 因99岁陈某某、90岁刘某某老两口赡养问题,5名子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陈某某夫妇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印玲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急需解决问题现实情况,驾车50余公里到刘某某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并多次登门子女家中释法明理,化解心结,在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最终达成赡养协议,真正让陈某某夫妇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印玲紧盯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急难愁盼” “打官司”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能动司法、创新举措,在锦屏社区探索推出“法庭工作台”工作措施,在各村开展“法庭服务台”,每周组织干警深入村委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诉讼减少、社会稳定、群众安居的现实目标。
发挥治理效能 “破镜重圆”效果佳
“干工作不能生搬硬套,审理案件也要与时俱进、举一反三”,这一直是印玲对庭上干警要求的办案原则。
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她始终善于发挥女性身份的优势。一方面,她坚持“调解为原则,判决为例外,守好小家,稳定大家”的离婚案件审理原则,综合运用多举措巧调家事纠纷,守小家,为大家。另一方面,针对离婚高发问题,她善于总结思考,通过排查梳理类型案件,总结矛盾规律和问题症结,在与司法局、派出所的相互学习研讨中,形成类型案件调解方案,并指导网格员参照调解,挽回了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百姓家中无小事,办好家事暖民心”,这是她的心声。针对婚姻家事问题,印玲积极发挥法庭治理作用,通过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共解家事难题。
印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为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巡回审判、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等便民利民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司法规范、廉洁公正、服务一流”的要求开展工作,让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成为法庭干警的日常自觉,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司法服务,成为人民身边最贴心的好法官。她先后被省、市、县表彰为全市“优秀法官” “三八红旗手” “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先进工作者” “季度之星”。
心之所向,行之所至。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印玲没有轰轰烈烈的不凡事迹,但她二十多年如一日,坚守着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在法官岗位上勤奋工作,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为民的司法情怀,以突出的业务能力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使命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