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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日报】我市法院系统荣获多项中省表彰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7 08:31: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将全国法院涌现出的为群众办实事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100个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其中,旬阳市人民法院入选。

旬阳市人民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主线,突出旬阳特色,打造6个为群众办实事精品项目。“办小案暖民心”活动综合运用保全、先予执行等司法手段审执结民生案件621件,标的额达1325万元,群众向法院赠送锦旗23面。“百千万”项目中,干警开展“走百村”201次,“访千企”76次,“入万户”586次,面对面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创新司法为民十项措施、诉服中心便民服务十项措施中,该院将窗口立案、网上立案、律师服务平台等多元司法服务整合。通过“骆云桥工作室”项目,该院积极组建青年法官司法为民服务点。在“法治夜校进乡村”活动中,该院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天平驿站”,兼顾普法、办案。该院还开展了“四无五最”争创活动:无发改、无超审限、无信访投诉、无违纪违法,最公正、最高效、最廉洁、最满意、最优服。该院扎实打造“公平正义村村通”工程,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巡回审理案件116件,就地解决纠纷,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对全国法院涌现出的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84个“全国优秀法院”、98名“全国优秀法官”和200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予以表彰,汉滨区人民法院郭小军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多年,郭小军累计办理案件3100余件,年办案数量居全院前列,无一被认定为错案,无错误性发改案件,无上访缠诉案件。2012年、2014年、2022年,他均被陕西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在近日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陕西省“枫桥式人民法庭”“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的表彰决定中,旬阳市人民法院赵湾人民法庭被表彰为“枫桥式人民法庭”。近年来,赵湾法庭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指挥棒,以打造“三型”人民法庭为载体,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以“小法庭”汇聚司法为民“大动能”,贴心护航乡村振兴路。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洄水人民法庭庭长伍贤畅被表彰为“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参加工作30年来,伍贤畅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69件,结案率99.91%,调撤率达86.53%。至今仍保持着当事人“零投诉”的纪录。他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并荣立个人二等功。

原文链接:

http://sjk.akxw.cn/epaper/read.do?m=i&iid=2029&eid=14554&sid=89651&idate=1_2023-01-17

 
来源:刊载于2023年1月17日安康日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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