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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二庭:2000余万元合同纠纷一次性化解
作者:市中院民二庭  发布时间:2022-01-13 09:32:38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了,你们公正高效的司法水平,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2022年1月10日,四川巴中市民赵某专程到安康中院民二庭,向两位法官送上“公正精准高效,心系人民群众”的两面锦旗,对办案法官圆满化解自己的合同纠纷案表示感谢。

2017年1月,赵某与安康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承包了安康城东一小区二期部分住宅楼工程。2020年11月,双方进行了结算,安康某公司尚欠赵某劳务工程款2000余万元。赵某多次催要,安康某公司以发包方尚未向其付清余款为由一直拖延支付剩余工程款。2021年10月,赵某将安康某公司及工程发包方诉至安康中院,并提出双方共同支付涉案工程款,承担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请求。

安康中院民二庭开庭审理后,合议庭意识到本案不仅仅是劳务工程款问题,背后还涉及欠付众多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问题,必须妥善处理。面对各方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承办法官从多角度与各方当事人沟通,通过两次背对背、面对面协调,当事人最终同意一次性化解纠纷,就支付主体、支付工程款数额及支付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涉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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