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安康中院召开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宣读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安康市中院紧盯脱贫摘帽目标,在完善基础设施、争取资金项目、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倾力帮扶紫阳县毛坝镇观音村。“扶贫集市”“法律扶贫”等特色亮点受到省高院、市县党委政府高度评价。2020年观音村如期高质量脱贫,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和第三方评估,贫困发生率从45.56%降至零,实现了全面脱贫目标。市中院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获得“三连优”,被市委、市政府表彰,认为安康市中院在安康市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并记二等功,驻村工作队员获得多项表彰。会议强调,要将乡村振兴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协调解决帮扶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果;要将乡村振兴同“双进”专项工作相结合,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妥善处理“三农”领域案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