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经过对报名鉴定机构申请资料审阅、资质审核、综合评查,结合两级法院司法鉴定相关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现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至6月9日。司法技术室将对入册鉴定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机构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处反映。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三桥头黄沟路口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屈 笑 联系电话:0915-3832505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О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