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岚皋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教育整顿与 “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切实解决群众急盼问题。为切实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该院执行局落实让申请执行人“只跑一次”制度,在初次接待申请执行人时进行谈话。
初次谈话过程一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交代谈话人身份和谈话目的;二是确认申请执行人送达地址和及方式,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保证执行程序顺利进行;三是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告知执行流程。一方面了解申请执行人已知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同时,将案件执行流程告知申请执行人,引导其了解执行、配合执行,并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四是确认申请执行人收款账户;五是告知执行风险,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最终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如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将承担胜诉权益不能实现的风险。
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岚皋法院采取即来即办、协助代办、化繁为简、一次办结等措施,构筑全方位、多途径、交互式的执行服务工作体系,力争让“群众少跑腿、尽量不跑腿”,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