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推进我市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选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和网拍案件数量,经各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申报,中院执行局予以资格审查及讨论,决定将以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作为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辅助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
二、陕西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三、陕西易拍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五、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六、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如对公示对象有疑问或异议,请在三日内与安康中院执行局联系。
联系人:陈磊 电话:3832510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