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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财断血”出实招  “黑财清底”见实效
——安康市汉滨区法院“打财断血”工作侧记
作者:汉滨区法院:郑晓康  发布时间:2020-12-18 15:28:00 打印 字号: | |

牟取不义之财、攫取非法利益,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财源犹如“血源”,是黑恶势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重要原因,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也是黑恶势力犯罪过程中的常用手法。因此,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还要痛下狠手“打财断血”,不给黑恶势力东山再起死灰复燃的机会。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滨区法院持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进一步将黑恶势力财产深挖到底,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按期实现“黑财清底”的任务目标。截止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5件141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9人,涉恶案件34件122人,已全部审结,一审结案数占全市法院一半以上;累计判处财产刑488万余元,并处没收涉黑案被告人任成果个人全部财产,已执行到位373万余元,执行到位率76.48%。




专项行动捷报频传


“出发!”随着汉滨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汪程的一声令下,该院执行局50余名法官干警闻令而动,八辆警车拉响警笛、警灯闪烁,分四组奔赴执行现场,拉开了汉滨区法院“任成果涉黑案黑财清底”执行攻坚行动的序幕……

8月26日上午9:00,活动序幕一拉开,全体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开始查人、找物。执行一组迅速奔赴被执行人任成果住所,张贴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查询任成果名下房产情况。10时,在汉滨区公安分局协助下成功扣押任成果所有的奔驰小轿车一辆,并对车辆状况进行了初步评估。与此同时,执行二组、三组、四组分赴各监所向任成果等16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积极履行判决义务;进村组调查了解家庭成员及财产情况;进住所向家属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讲解法律法规政策,劝说家属积极协助履行。

为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的战果,该院集中全院执行力量,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任成果涉黑案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共查封扣押房屋1套、奔驰轿车1辆,提取扣押涉案资金24450元、黄金800余克,涉黑案成员家属主动履行执行款11万余元,顺利执结两案。


深挖细查“黑财”线索


为进一步深挖细查“黑财”线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10月21日,该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抖音、头条、张贴公告等线上线下方式发布《关于16名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公告》,借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来深挖涉黑恶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今年以来,该院主动发动社会力量,对已生效的涉黑恶案件财产刑被执行人认真梳理,主动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镇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送司法建议书、开展案件信息推送等手段,积极邀请基层组织、镇村干部协助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家庭信息等情况,全方位、多途径地深挖彻查“黑财”线索。


刚柔并济铁腕追击


“谢谢你们为了我儿子的事情不远千里来找我。我儿子年少,他心术并不坏,他是被社会上的不良人带坏了,我会尽力为他缴纳罚金,希望他能够吸取教训,好好改造,早日回家与我们一家团圆。”被执行人的父亲高某对汉滨区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高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退赔被害人损失1620元。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多方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向其家属邮寄的相关文书也被退回,为确保该案能够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冒雨奔赴700余公里外的高某某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泸县某乡村,经执行干警向其家属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最终家属代其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重拳聚焦涉黑涉恶案件执行,精准施策,线上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财产信息,线下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财产线索,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主动履行,有效地推动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黑恶案件。


释法析理主动履行


“法官您好!我今天过来缴纳罚金,请帮我办理一下相关手续。”刑满出狱不久的涉恶案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汉滨区法院执行局缴纳了罚金2万元。

2018年12月,在该院审理的张某等人涉恶中,同案犯王某因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被送入监狱服刑,但是该笔罚金一直未缴纳。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深入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家属取得联系,通过面对面的耐心沟通,积极向他们释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带来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家属积极配合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终,在强大的思想攻势和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全部罚金。

为了全方位深挖细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该院统筹安排执行人员逐案上门走访,注重思想引导、释明法理,最大程度地消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对财产刑的抵触心理,督促动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其家属代为履行,努力实现“黑财清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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