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职守匡扶正义,执法为民弘扬正气”,11月2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王某为平利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锦旗。
2018年8月,鲁某某向王某借款100000元逾期未还,王某将鲁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鲁某某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 114000元。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3月,判决鲁某某归还王某借款及利息114000元。判决生效后鲁某某依旧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首次执行时平利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鲁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与被执行人鲁某某沟通联系,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东躲西藏,谎话连篇,逃避执行。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后,执行人员不放弃,一直想法查找被执行人线索。
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开展以来,平利法院发布执行通告、悬赏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一个星期内连续拘留5人。被执行人听闻后,一方面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联系法院说缓几天履行完毕,另一方面又抱着“给一点就不会拘留我,其余的先拖着”的侥幸不积极履行。为尽快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11月17日,平利法院依法对鲁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带鲁某某在医院完成核酸检测、胸部CT检查等送拘准备工作。见状,鲁某某一改往日消极态度,立即联系亲友,筹集全部案件款,履行了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