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11月25日,宁陕县法院举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农民工代表崔某共领取拖欠工资812943元,并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情系百姓”的锦旗赠送给执行法官。
2020年8月20日,宁陕法院受理了农民工代表崔某起诉宁陕县梅子乡某石英矿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达812943元。原告崔某称,2019年12月14日与被告某石英矿厂签订《矿山开采承包协议书》,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某石英矿厂无故拖欠劳务工资等共计812943元,经多次催要,某石英矿厂无付款诚意,遂提起诉讼,要求某石英矿厂给付拖欠的工资。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石英矿厂同意于2020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逾期后,石英矿厂未付款,崔发旺于2020年10月26日向宁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宁陕法院依法查封了山上矿石约4000吨,迫使某石英矿厂履行法律义务,截止2020年11月17日,某石英矿厂向法院指定的案件专款账户打款812943元,全部履行了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