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紫阳县法院执行局用三天时间就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为农民工王先生成功追回赔偿款八万元。
家住四川省万源市王先生是一名在外务工农民,2019年5月份,王先生在紫阳县务工期间不慎受伤,伤愈后,因为赔偿问题和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发生争议,王先生向紫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紫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一次性向王先生支付各项赔偿款合计八万元,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一直拒不向王先生付款王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
紫阳县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案件后,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程序,在第一时间和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的同时,立刻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并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如果不积极向申请执行人王先生履行赔付义务,法院将依法对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他的出行以及个人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慑于法律的威严,该公司负责人立即通知公司工作人员,在8月19日早晨从四川赶到紫阳县人民法院,当着法官的面将八万元賠偿款一分不少的交到了申请人王先生的手中。王先生拿到赔偿款后连声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说他要了大半年没要到的钱,没想到法院只用三天时间就帮他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