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汉阴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长达5年的排除妨害案件。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位于汉阴县城关镇的一处房屋与被执行人凌某某的房屋、院场和厕所相邻。该处房屋的一间房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王某某预将该间危房拆除,在清理垮塌杂物时,凌某某对其进行阻拦,并将小青瓦等杂物堆放在王某某垮塌房屋的地基上,后又将该房屋的大门从内侧钉上门扣上锁,妨害王某某使用。为此,王某某诉至本院,本院依法判决凌某某对王某某的该间房屋和土地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并将堆放在房屋地基上的杂物和大门上的门扣、门锁清除。
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址进行现场调查,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做思想工作,通过承办法官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被执行人凌某某同意清除土地上的小青瓦等杂物和在大门上安装的门扣、门锁。
8月5日上午10时,当执行人员抵达执行现场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眼看矛盾即将激化,执行人员立即分组对双方进行劝解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强调双方是多年的邻居,远亲不如近邻,以后有事还要互相帮忙。最后双方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根源,被执行人凌某某当即和家人一起清除堆积在王某某地基内的青瓦,并将房屋门上的锁扣和门锁清除干净,申请人王某某也动手将地基内的杂草和杂物清除掉,双方在执行笔录上签字。至此,这起长期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