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在某某农家乐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这吃饭,请你安排人来一下。”7月21日晚,安康的夜空暴雨如注,正在家中的执行干警文邦锋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电话。
申请执行人黄某经营的某某批发部与陈某经营的某某火锅店合同纠纷一案,因陈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黄某向汉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陈某经营不善,其名下火锅店已经关闭,无可供执行财产,且陈某一直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为防止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执行干警迅速请示分管院领导,组织执行人员火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陈某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努力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陈某仍拒绝履行,遂决定将其带回执行局作进一步处理。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陈某最终打消侥幸心理,向申请人履行了所有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