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双河法庭通过善意执行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因案施策,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损失,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称赞。
2016年7月,被执行人吴某因承包工程资金紧张,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借款40万元,约定两个月还清。借款到期后,吴某偿还部分借款后剩余款项迟迟未付,陈某遂于2020年4月将吴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吴某在5月30日前偿还陈某借款本息共计185000元,并当庭支付35000元。后吴某仍未按时履行,陈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办案法官经网络查控发现吴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吴某也表示暂时无力偿还,执行一时陷入僵局。考虑到吴某在当地经常承包工程,办案法官多方走访调查,查明有吴某一笔到期工程款一直未支付。经过了解得知,该公司本计划在年初就支付吴某该笔工程款,但受疫情影响,公司财务一时出现紧张,现在账户余额仅够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也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为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同时也考虑被执行人的利益,办案法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给予吴某适当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暂不将吴某纳入失信名单、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期间,办案法官也与银行沟通,密切关注该企业的放贷情况。
7月7日,贷款发放后,该公司直接将协助执行的150000元交给法庭,剩余工程款也及时支付给吴某。这样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挽回了利益,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