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没看见你们的样子,但我时刻都感受到你们善良的情怀。抗疫情,携手共度,山河无恙,我相信有你们在,很快我就能走出房间,接受温暖阳光的照耀”。3月25日,镇坪法院执行干警将结案通知书发送给被执行人后,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田某(男)与张某(女)离婚纠纷一案,经镇坪法院审理达成调解,张某给付田某房屋折价款11万元,下余3万元未履行。田某于2020年1月2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查得被执行人在广州务工,与其取得联系后,通过执行案件管理平台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向法院指定账户汇入执行标的款10000元。2月13日,被执行人与承办干警联系,表示因疫情防控要求,其在广州已居家隔离,现无经济收入,基本生活陷入困境,请求法院对其账户解除冻结,并承诺下余标的款的履行给付期限。
执行干警认为,债权的实现更应以保护债务人的生存权为底线,法院理应有所担当与作为,不能单一追求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无视被执行人的生存权。考虑被执行人已积极履行了部分债务实际情况,被执行人请求解除冻结账户,合符情理。执行干警将情况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反馈,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解除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并自愿承担本案申请费用。随着疫情逐渐向好,2020年3月23日,被执行人将下余标的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镇坪法院自疫情防控以来,坚持疫情防控优先,有区别的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全面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不受到影响,采取人性化执行方式,以善意打动人心,充分尊重被执行人的人格权,致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赢得了被执行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