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后附楼防水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谈判项目名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后附楼防水工程
谈判项目编号:ZSJC-2019-ZFCG-01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三桥头黄沟路口
联系人:高峰
联系方式:0915-383277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915-8998466 ,150292217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后附楼防水工程
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89000.00元
5、标段划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后附楼防水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谈判单位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或室内装饰丙级(含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保证金缴纳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七、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9年 10 月 17 日2019年 10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止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3、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生产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1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2、谈判时间:2019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3、谈判地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A710 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0915-8998466 15029221706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