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法院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创新送达方式,除了采用通常的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外,不断创新送达方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用短信送达、电子邮件送达、微信送达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间。近日,该院对一起被告不在国内的离婚案件,采用微信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仅用56天时间就审结一起跨境离婚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原告李千骨(化名)和被告张长留(化名)1998年经人介绍相恋并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均未成年现就读于中学。由于被告经常在外赌博对家庭不管不顾,也不支付生活费,抚养子女的重担全部落到原告李千骨一人身上,双方经常为此事争吵,矛盾日益加深,夫妻感情恶化。2007年原告李千骨为了家庭生活和抚养两个女儿只得外出打工,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被告张长留也于2016年12月到缅甸打工。原告李千骨于2018年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9年3月原告李千骨再次起诉离婚。宁陕法院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员给被告张长留打电话通知其应诉,被告张长留告诉办案人员其不在国内在缅甸无法前来应诉,但同意与原告李千骨离婚,两个子女由李千骨抚养,自己愿意承担部分子女抚养费。办案人员让其告知具体地址便于送达法律文书,被告张长留称不知具体地址,办案人员问其是否同意微信送达,被告张长留表示同意微信送达。办案人员随即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通过微信送达给被告张长留。该案在被告张长留未到庭的情况下,进行了缺席开庭审理。承办法官根据原告李千骨诉讼请求和被告张长留的答辩意见,最后判决原告李千骨和被告张长留离婚,两个子女由李千骨抚养,被告张长留每月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至次女18周岁止。收到判决书后,原告李千骨和被告张长留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