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安康中院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制度》,这是该院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自查”、“五项承诺”工作后又一强力举措。
《制度》明确,以约谈的形式对各县区法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在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和落实专项斗争各项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当面诫勉提醒并督促整改。
《制度》要求,约谈对象在约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措施,中院扫黑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在短期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诫勉或者作出相应组织处理。连续两次被约谈的,由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并进行诫勉或组织处理。约谈中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据了解,3月18日,安康中院已在全市法院率先开展了一次集中约谈,此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一步将约谈制度化、常态化,既是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责任倒查机制的制度保障,体现了中院党组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和刀刃向内的工作态度,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