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西顺同志重点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的讲话精神、胡明朗副省长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和省高院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务必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聚焦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要认真落实整改。对照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对标查找自身不足,按照“一提”“两清”“四补”“四加强”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要依法高效办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快加大依法办案力度,严格依据刑法、“两高两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要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在立案信访、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注意发现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对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在审查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判工作的横向联系,充分与县监察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沟通协调,调查了解被告人是否存在其他涉黑涉恶行为。
五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舆论宣传、信息报送、线索排查等工作制度,让制度推动专项斗争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涉黑恶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党委报告,加强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