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汉滨区法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安排落实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传达了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对区法院督查反馈的问题,拟定了整改方案,对2014年以来未办结的1件刑事案件进行研判,从源头上查找原因,找准案件的障碍和症结;随后对2016年以来判处缓刑以及法律文书注以“在逃”、“另案处理”的536件刑事案件排查复查情况进行了汇总研判;对扫黑除恶举报箱收到的举报线索材料和民二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并移送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决定移送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同时向市中院、区扫黑办报备。汉滨区法院还专门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箱管理制度及开箱记录台账,做到举报线索“件件有回音”,增强群众举报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
最后,会议对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下发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讨论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讨论稿)》《陕西省恶势力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讨论稿)》进行了学习讨论,结合目前审判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