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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传达学习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岚皋法院:杨方、刘华渝  发布时间:2019-01-31 10:58:04 打印 字号: | |





1月30日,岚皋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安康市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安康市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了2018年岚皋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工作成效,客观分析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路。

 



刘染华院长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作再部署、再安排,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关键阶段,全院政法干警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自觉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要敢于担当,对党忠诚。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新的阶段,按照省、市、县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三是深入开展线索排查核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安排上来,为顺利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将法治宣传与举报违法相结合,切实加强违法举报信息的处理能力。对涉黑涉恶线索再排查再核实,从源头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岚皋法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单位及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办理有效推进,不断完善与公安、检察、政法委的互联互通机制。对于新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院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进行审理。同时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岚皋法院:杨方、刘华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