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诉讼中,传票多由法院派人直接送达。但互联网时代,传票送达方式有了改变。10月23日,岚皋法院成功发出首份“微信传票”,远在深山的何某成功接收,真正体验了一次互联网司法便民新服务。
不久前,岚皋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何某系该案的诉讼代理人,一如往常,法官电话通知何某领取开庭传票,却得知何某在地处偏远的大道河镇居住,因工作原因暂时来不了,并坦言,“跑这一趟”来去坐船、转车要花费一百多元和一天时间,成本太大,请法官想个办法。
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之邮寄送达耗时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采取微信送达方式。法官先电话征得何某同意,遂立即添加何某微信,把开庭传票原件拍成照片通过微信传送过去。何某确定收到送达,并表示谢谢。随后,法官记录收发手机号码、微信号码、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短信、微信等送达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
这次送达,时间不到一分钟,让何某既节省了成本,也避免了往返法院的奔波,他情不自禁地竖起了大拇指,为法院的高效便民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