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1日,汉滨区法院家事法庭对一起离婚案件作出律师调查令,这是该院自《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事实办法(试行)》颁布以来,首次为家事案件取证拓宽渠道所进行的尝试,以确保最大限度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诉权,促进公正审判。
原告陈某诉被告曹某离婚纠纷一案诉至法院后,法院按照陈某提供的送达方式多次联系被告曹某未果,遂通知陈某来了解情况。原来陈某的父亲与曹某的父亲系发小,长大后又成为同事,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陈某、曹某缔结了婚约,婚后尚未生育子女,曹某就离家外出,长期不归。为此,陈某爸爸找曹某父亲理论,曹某父亲一方面愧对老友,一方面又无力管束儿子,就采用了逃避的方式,举家迁离原住所,目前处于失联状态。原告陈某委托的律师先后到曹某所在单位及曹某家庭居住地调查相关情况均遭到冷遇。面对此困境,律师在与承办法官沟通后,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家庭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婚姻家庭案件举证难,是导致当事人通过到法院多次诉讼解决婚姻矛盾的隐形原因。律师调查令是法院司法权的一种补充和延伸,一方面可以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化解当事人取证难的困境,另一方面避免了无谓的资源耗费,有利于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适当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