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紫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贪污罪一案。据悉,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紫阳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原焕古镇三坝村村委会委员、村文书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民政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的方式,非法占有国家低保资金59536.4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提请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紫阳县法院对该案件高度重视,提前召开庭前会议,围绕案件审理相关程序性问题听取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庭审中,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节奏,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法庭上,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当天,来自县纪委监察委4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