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一早,大雨倾盆。一辆从紫阳法院出发的巡回法庭车,正行驶在前往该县最偏远的洄水镇端垭村的路上,今天是和双方当事人定好上门开庭的日子。
望着车窗外越下越大的雨,路边奔腾上涨的河水,路旁一个个滚落的巨石,这些不禁让坐在车内的汪法官眉头紧蹙,她开始为今天的这次巡回开庭之行多了些许担心。一个月前送达法律文书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她便决定把巡回法庭开到村委会,其实在她内心更想借巡回开庭的机会,把普法教育推进到大山深处这个交通闭塞的村落中。即便天公不作美,仍然难挡她践诺之行,“今天不管下多大的雨我们都会来,照常开庭”,出发前和村干部的通话中,她毫不地犹豫说道。
50余公里的崎岖山路,4个多小时的颠簸行程,一路排险前行,一路提心吊胆,到达目的地端垭村村委会时已近中午12点了。看着前来参加旁听的50余名村民早早地等候着,将村委会办公室挤得满满当当,这景象不仅让尚在晕车反应中的汪法官精神为之一振,也一并驱走了高山阴雨天带来的寒气。与同行的审判员——一位有着20余年基层法庭工作经验的员额法官一同布置好巡回法庭,书记员小郭有条不紊地做着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她对今天的庭审和要达到的普法宣传效果又多了一份信心。
要审理的这起案件在农村较为普遍,案情并不繁杂。自诉人李某月与二被告李某灯、何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遂发生互殴。在互殴过程中,被告人何某、李某灯用木棒、拳头击打自诉人头部,致其头部受伤、耳朵撕裂、左肩软组织损伤。自诉人诉请法院追究二被告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庭审开始并不顺利,自诉人语言表达能力有限、举证困难,被告则认为李某月挑衅在先,行为恶劣,双方情绪十分激动,自诉人手拍桌面一再要求法庭当庭裁决二被告给予经济赔偿,并扬言如不满足诉求,将对被告进行报复。担任审判长的汪法官深知山里人的执拗性格和法治观念淡薄特点,如不及时解开心结,矛盾很可能再升级。在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中,她不断向自诉人和旁听村民宣传法律知识,以大量的案例引导村民遵法守法,摒弃“以暴制暴、以恶惩恶”的思想,再从“诚、孝、俭、勤、和”的新民风建设,大力倡导村民之间互谅互助、邻里守望的村规民约。渐渐地,双方当事人平和了下来,旁听的村民议论之声也平息了。
返回的路上,雨依然没有停下的意思。然而,汪法官已没了来时的担心,与同事们讨论着今天庭审。虽然案子未结,却心情极好,想起庭审结束时,自诉人起身向她鞠躬时的情景,她心里明白,这次巡回开庭的目的已达成。于是拿起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写下这样一段话“立柱的大雨、湍急的河流、沿路的落石,都阻挡不了我们巡回法庭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