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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2018年第一季度宣传稿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12 09:48:22 打印 字号: | |

 

 各县区人民法院:

今年第一季度,各基层法院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播出)的文字、电视、图片等新闻稿件共计1497篇,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表354篇,在省级媒体发表269,在省级以下媒体发表874篇。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镇坪县法院(183.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99篇。

 其中中央级67篇:凤凰网22篇,新浪网7篇,腾讯网1篇,网易1篇,今日头条13篇,中国报道3篇,民主与法制网3篇,民生与法网14篇,其他媒体3篇。。

省级32篇::陕西法院网2篇,西部法制报8篇,陕西脱贫攻坚简报4篇,陕西法制网13篇,陕西政法网4篇,其他媒体1篇。

省级以下100篇:安康法院网2篇,安康日报7篇,汉江晨刊2篇,其他媒体89篇。

2、汉滨区法院(154.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89篇。

 其中中央级74篇:今日头条18篇,搜狐网18篇,腾讯网9篇,网易网12篇,一点资讯网16篇,中国执行网1篇。

省级4篇:陕西法院网1篇,陕西法治网3篇。

省级以下11 : 安康法院网2篇,其他媒体9篇。

3、宁陕县法院(133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39篇。

其中中央级87篇:今日头条16篇,民生与法网31篇,搜狐网2篇,网易7篇,一点资讯网6篇,其他媒体25篇。

省级36篇:西部法制报2篇,陕西省人大网1篇,陕西政法网17篇,西部法制传媒网7篇,华商网1篇,华商头条1篇,陕西法院网4篇,兵马俑在线1篇,陕西法制网2篇。

省级以下116篇:安康法院网24篇,安康日报1篇,其他媒体91篇。

4、石泉县法院(77.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66篇。

其中中央级18篇:中国法院网1篇,中国法制网5篇,中国报道网2篇,民主与法制网3篇,新浪网3篇,搜狐网4篇。

省级56篇:西部法制报2篇,陕西法院网17篇,陕西网14篇,陕西法制网10篇,陕西传媒网5篇,陕西政法网3篇,西部法制传媒网5篇。

省级以下92篇:安康法院网8篇,安康电视台4篇,其他媒体80篇。

省级以下69篇:安康法院网9篇,安康电视台2篇,其他媒体58篇。

5、汉阴县法院(76.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18篇。

其中中央级21篇:中国法院网2篇,人民网7篇,搜狐网5篇,腾讯网2篇,网易5篇。

省级28篇:西北信息报3篇,正义陕西网2篇,陕西法院网1篇,西部法制网2篇,陕西法制网10篇,大秦网2篇,华商网1篇,其他7篇。

省级以下69篇:安康法院网9篇,安康电视台2篇,其他媒体58篇。

6、旬阳县法院(76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85篇。

其中中央级25篇:人民法院报1篇,今日头条12篇,搜狐网5篇,腾讯网1篇, 网易1篇,新浪网4篇,凤凰网1篇。

省级21篇:陕西日报1篇,西部法制报1篇,陕西法院网5篇,陕西法制网11篇,其他媒体3篇。

省级以下139篇:安康法院网8篇,安康电视台1篇,其他媒体130篇。

7、紫阳县法院(67.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27篇。

其中中央级5篇:人民法院报1篇,中国法院网2篇,腾讯网1篇,搜狐网1篇。

省级40篇:西部法制报4篇,陕西法院网5篇,陕西法制网15篇,其他媒体16篇。

省级以下82篇:安康日报9篇,安康法院网16篇,其他媒体57篇。

8、岚皋县法院(59.5 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30篇。

其中中央级12篇:中国法院网2篇,今日头条1篇,民主与法制网3篇,人民法治网3篇,各界新闻网3篇。     

省级17篇:西部法制报6篇,法制网1篇,华商报2篇,陕西法院网1篇,陕西政法网6篇,和谐陕西网1篇。

省级以下101篇:安康日报1篇,安康法院网4篇,其他媒体96篇。

9、白河县法院(51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75篇。

其中中央级24篇:新浪网12篇,今日头条3篇,其他媒体9篇。

省级6篇:陕西法制网6篇。

省级以下45篇:安康法院网3篇,安康电视台1篇,其他媒体41篇。

10、平利县法院(50.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69篇。

 其中中央级21篇:人民法治网11篇,民主与法制2篇,腾讯网1篇,搜狐网2篇,东方头条4篇,今日头条1篇。

省级29篇: 其中陕西网17篇,陕西法制网5篇,西部法制传媒网 3篇,陕西商情网2篇,其他媒体2篇。

省级以下119篇: 安康法院网3篇,其他媒体116篇。

综合分析:一季度:从稿件数量和质量上看,镇坪法院、汉滨法院、宁陕法院工作成效明显,但从总体发稿情况来看,存在着宣传工作不平衡、重视程度不一、党报党刊上稿率低等问题,新闻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各院在发扬成绩的同时,正视差距,高度重视,充分挖掘新闻资源,提升稿件质量,迎难而上,扭转落后局面,合力推动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希望各基层法院按照市中院有关要求,将2018年第2季度的发稿情况于201875日前上报中院宣教处。

 

联系人:刘彩艳

联系电话:0915-3832713

邮箱:akzyxjc@163.com

附:县区法院一季度发稿数据统计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410

责任编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