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法院:
今年第三季度,各基层法院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播出)的文字、电视、图片等新闻稿件共计1359篇,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表334篇,在省级媒体发表240篇,在省级以下媒体发表775篇。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汉滨区法院(169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128篇。
其中中央级87篇:凤凰网7篇,今日头条14篇,搜狐网12篇,腾讯网9篇,网易网11篇,一点资讯网15篇,中国法治网13篇,其他媒体6篇。
省级8篇: 陕西法治网7篇,陕西网1篇。
省级以下33 篇: 安康法院网4篇,安康日报1篇,其他媒体28篇。
比上季度增加68篇。
2、镇坪县法院( 116.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90篇。
其中中央级55篇:凤凰网5篇,搜狐网1篇,新浪网13篇,中国普法创新网3篇,其他媒体33篇。
省级56篇:陕西法院网12篇,陕西法制网17篇,陕西政法网13篇,西部法制网9篇,其他媒体5篇。
省级以下79篇:安康法院网11篇,其他媒体68篇。
比上季度增加 88篇。
3、紫阳县法院(99.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81篇。
其中中央级5篇:人民法院报4篇,中国法院网1篇。
省级76篇:阳光报5篇,西部法制报8篇,陕西法制网15篇,陕西法院网24篇,其他媒体24篇。
省级以下100篇:安康日报8篇,安康法院网16篇,其他媒体76篇。
比上季度增加51篇。
4、白河县法院(91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88篇。
其中中央级37篇:新浪网13篇,网易4篇,搜狐1篇,人民法院内网6篇,民主与法制网3篇,今日头条7篇,凤凰网1篇,东方头条1篇,其他媒体1篇。
省级11篇:陕西日报1篇,陕西法制网6篇,陕西法院网2篇,华商网1篇,华商报1篇。
省级以下40篇:安康日报2篇,安康法院网2篇,其他媒体36篇。
比上季度减少24 篇。
5、宁陕县法院(78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80篇。
其中中央级66篇:人民法院内网29篇,搜狐网1篇,凤凰网1篇,各界网5篇,东方头条2篇,今日头条9篇,hao123新闻2篇,百度·百家号2篇,民生与法网15篇。
省级21篇:民声报1篇,陕西政法网12篇,西部法制传媒网5篇,陕西法制网1篇、陕西法院网1篇、法官那些事1篇。
省级以下93篇:安康法院网10篇,其他媒体83篇。
比上季度增加42篇。
6、旬阳县法院(61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94篇。
其中中央级24篇:中国广播网1篇,今日头条16篇,搜狐网3篇,腾讯网2篇,新浪网1篇,其他媒体1篇。
省级17篇:华商网2篇,大秦网1篇,陕西法院网4篇,西部法制报3篇,陕西网1篇,陕西法制网1篇,其他媒体5篇。
省级以下153篇:安康法院网10篇,安康日报1篇,其他媒体142篇。
比上季度增加8 篇。
7、岚皋县法院(52 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10篇。
其中中央级27篇:人民法院报1篇,中国法治网1篇,人民法治网1篇,腾讯2篇,网易2篇,搜狐1篇,今日头条3篇,民主与法制网8篇,各界新闻网5篇,其他媒体3篇。
省级8篇:西安晚报1篇,陕西法院网1篇,陕西政法网3篇,华商网1篇,其他媒体2篇。
省级以下75篇:安康法院网7篇。安康日报1篇,其他媒体67篇。
比上季度减少22篇。
8、汉阴县法院( 40.5 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70篇。
其中中央级17篇:搜狐网2篇,新浪网1篇,网易新闻2篇,人民法治网5篇,今日头条2篇,民主与法制网5篇。
省级2篇:华商报1篇,陕西法院网1篇。
省级以下51篇:安康电视台2篇,汉阴电视台2篇,汉江晨刊1篇,安康法院网2篇,其他媒体44篇。
比上季度减少 63篇。
9、平利县法院(32.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56篇。
其中中央级12篇:人民法制网5篇,搜狐网2篇,腾讯网1篇,今日头条4篇。
省级30篇: 民主与法制网7篇,西部法制传媒网6篇,陕西网4篇,其他媒体13篇。
省级以下114篇:安康法院网9篇,其他媒体105。
比上季度减少12篇。
10、石泉县法院(22.5分):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62篇。
其中中央级4篇: 法制中国网 1篇,民主与法制网1篇,凤凰网1篇,其他媒体1篇。
省级19篇:陕西日报1篇,陕西法制网3篇,陕西法院网6篇,西部法制传媒网2篇,其他媒体7篇。
省级以下39篇:安康法院网5篇,其他媒体34篇。
比上季度减少25篇。
综合分析:三季度,全市各基层法院宣传稿件数量达1359篇,比二季度的1247篇多112篇,增幅为 8.98% 。三季度名次变化比较大,汉滨、镇坪法院分别由二季度的第8、10位上升至1、2位;不仅宣传稿件的数量大幅上升,而且发表的级别较高,值得肯定;紫阳、岚皋法院分别由二季度的第4、9位上升至第3、7位;白河、旬阳、平利、汉阴、宁陕、石泉法院分别由二季度的第1、2、5、7、3、6位降至4、6、9、8、5、10位;宁陕、紫阳法院稿件数量明显比二季度增加,而且上稿级别大为提升。在上报统计中,各基层法院都能积极按时上报,值得点赞,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希望各基层法院按照市中院有关要求,将2017年第4季度的发稿情况于2018年1月5日前上报中院宣教处。
联系人:刘彩艳
联系电话:0915-3832713
邮箱:akzyxjc@163.com
附:县区法院三季度发稿数据统计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