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紫阳法院高桥人民法庭采取微信送达的方式,向远在国外的当事人成功送达了诉讼文书,一起离婚案件迅速审结。
7月26日,原告李某来到高桥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遂立案受理了该纠纷。因电话联系不到被告本人,承办法官来到被告家中,通过调查得知被告在老挝务工,电话打不通,于是通过手机号添加微信与之取得联系。并采用微信拍照和视频功能确认了此微信号与张某系同一人。随后,法官向张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法官还耐心释明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张某还委托了一名代理人。
9月20日张某未能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张某的特殊情况,在庭前调解环节,法官仍是通过微信文字及视频的方式将原告方的意思告知张某,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微信张某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了确认,一起纠纷就此化解。
当前,受理案件中多数案件当事人在外务工,这就导致了法院送达成了问题,严重影响办案进度,影响审判质效的提升。为解决“送达难”问题,该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送达方式,将微信送达运用于案件审理过程,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也避免了审判资源的浪费,确保了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