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一大早,宁陕法院蒲河法庭翻山越岭近40公里,来到四亩地镇四亩地村四树坪组活动室,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李平与被告张丽是前后相邻的邻居,双方因生产生活发生口角。原告李平一气之下把张丽诉至法院,称张丽多次骂她,侵害自己的名誉,要求张丽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并称村组及当地派出所处理多次,但还是解决不了。考虑到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双方都是高龄农村妇女,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从根源上解决双方矛盾,法庭决定到当地巡回审理。通过法庭审理,查明双方当事人邻里多年,只是因采摘竹笋才引发的口角,又因一些生活琐事产生了一些矛盾。最后通过法庭调解,法官对双方的错误进行了批评教育,劝导相互骂架影响社会民风,出现纠纷应文明解决,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双方既然要一直相邻居住,更应调整好心态,要本着互谅互让,相互理解,处理好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并针对张丽说话不文明的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其在今后的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尽可能的减少与邻里之间发生矛盾。通过办案法官长达2小时的调解,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做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表示互相尊重,遇事冷静,互不争吵,和睦相处。至此一起长期困扰当地村委会的矛盾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法官寄语:当代村民的文明素质提高需要时间,时下正在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农村村民因琐事发生吵架,甚至打架的事时有发生,长此以往,不利于生产生活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法官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本着批评教育为主,尽可能调处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互爱、互助、互谅的社会风气。(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