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一起因庆贺生日燃放烟花致人损伤的侵权案件,为以法释理、以礼教化,推进移风易俗、敦化淳朴民风,构建和谐农村生活秩序。蜀河法庭在蜀河镇三官社区开展了“乡村审判”,邀请了辖区党委政府干部、“两代一委”,以及当地群众参与旁听的该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28日,何某为庆贺其亲戚 “三十六”生日,在蜀河某商行购买了“蓝色梦想”礼花炮。就在高朋满座,推杯换盏好不热闹之际,门外燃放的礼花炮突然发生爆炸,礼花反弹进屋内,将坐在靠近大门位置的何某左眼炸伤。随后何某被送往医院,先后转诊多家医院进行治疗。最终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何某左眼损伤致双眼视力下降,属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何某将该“蓝色梦想”礼花炮的销售方蜀河某商行和生产方旬阳县某烟花爆竹制造公司以及保险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旬阳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3825.3元。
庭审中,由于事发时间较长,责任不明晰,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争议不断。
【道德评议】
在庭审结束后,蜀河法庭组织在场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两代一委”开展道德评议。会上,大家纷纷发表评议意见。
一方面认为原告受伤值得同情,但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够,致使索赔困难。
另一方面认为现在农村地区宴请频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背道而驰。同时也滋生了攀比之风、奢华之风,丑化了文明礼仪,也给村民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既不利于农民脱贫致富,也不利于乡村文明建设。
【法官寄语】
“放炮庆祝是好意,侵权伤人几家愁。”为了庆祝生日,选择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人身财产受损,出现纠纷后维权举证也十分困难。值此新民风建设之际,加大该类纠纷的乡村审判力度,既为了深入了解案情,及时化解矛盾,更为了通过现场说法,树立农村新道德、新风尚,做到推进移风易俗,敦化淳朴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