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小长假,到陕西石泉县旅游的游客们发现,各个旅游景点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时有法院的警车和工作人员徘徊,为游客宣传旅游法规,就地化解旅游纠纷,这是石泉县成立的首个旅游巡回法庭,也是该县加强旅游市场依法管理的创新之举。
石泉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在4月29日即“五一”小长假首日开始正式运行,法庭的工作人员乘坐综合审判车,依次深入该县风沟溪谷燕山瀑布、燕翔洞、中坝大峡谷、后柳水乡等县域内主要旅游景区,在游客密集处宣讲法律知识,为游客们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并化解各类旅游纠纷。当巡回法庭来到后柳水乡码头景点时,恰逢西安某游客张某、李某等人在乘船游览汉江小三峡过程中,因同船游客的船票和游览时间与自己的不同产生误会,与旅游公司发生纠纷。巡回法庭的罗法官一边安抚游客情绪,一边安排工作人员与导游景点沟通,了解事情原因。在了解到船票和游览时间是因为旅游项目不同而有差异后,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景点、旅游公司、游客代表进行调解,随着法官将事情的原委娓娓道出后,游客心中的隔阂也慢慢的消除,一场因误会而起的纷争就此平息。
近些年,随着石泉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景区游客数量的与日俱增,旅游服务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纠纷案件开始出现。为加强与旅游主管部门及景区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有效解决旅游纠纷,切实保护游客权益、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在石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旅游巡回法庭应运而生。
巡回法庭由石泉法院抽调经验丰富、善于调解纠纷的优秀员额法官团队组成,一个员额法官带领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法警,配一台巡回审判车,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到各个景区巡回开展工作,淡季在该县旅游景点最多的后柳法庭就近办公。巡回法庭配备了拥有诸多先进设备的综合审判车,针对在旅游景区发生的旅游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服务质量以及旅游合同履行纠纷案件产生的系列问题,依法就地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快执。旅游巡回法庭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纠纷,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据了解,今后石泉法院将积极与县文广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多元化调处化解旅游矛盾纠纷,着力把旅游巡回法庭打造成依法治旅的新名片,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石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