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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中应当充分体现司法文明
作者:唐德生  发布时间:2015-05-08 10:33:37 打印 字号: | |
  随着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高速发展和法制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文明程度和法官素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司法文明也上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司法文明是司法公正的内涵。司法文明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牢记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司法机构与制度的创设、发展中体现现代文明,在司法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中宏扬具有高度道德情操和优秀行为素质的亲切、公正、廉洁、严厉而又博爱的人格魅力。

  执行工作是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执行中充分体现司法文明,具有非常深刻的现实意义。首先,在执行中注重司法文明,有利于潜移默化地感化社会公众,培养社会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于文明执行中体现司法权威,增加司法公信度。其次,在执行中注重司法文明,有利于加强执行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执行法官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自我提高,通过其勤政敬业和文明举止赢得社会的肯定和褒奖,从而不断在工作中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第三,在执行中注重司法文明,有利于提高和树立执行法官的职业文明形象,充分展示现代法官队伍的素质和个人人格魅力。第四,在执行中注重司法文明,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和法官的亲和力,可以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唤起当事人的信任感和依靠感,相信法官是公平公正的,自觉服从法院的执行决定。第五,在执行中注重司法文明,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解析执行矛盾,冷静、妥善处理好具体案件,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争议。

  笔者认为,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注意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试想,一个法律知识欠缺的执行人员,怎么能够做到在执行中全面理解生效法律文书的裁判本意,怎么能够做到在执行中充分体现法律原则与立法精神;一个语言粗鲁、尖刻,行为轻浮、陋俗,穿着衣冠不整,态度傲慢无礼的执行人员,怎么能够做到在执行中充分体现法律所应有的尊严和公信,怎么能够做到在执行中公正、及时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个身体虚弱、百病缠身的执行人员,如何能够适应经常披星戴月、急如星火的岁月,怎么能够不折不扣地完成每件容不得马虎的执行案件。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在执行中体现出亲和力,达到无欲生畏、无偏生从、无私生敬的境界,当事人才会对法律产生由衷地信任与敬仰。

  当前,执行工作中充分体现司法文明,还应当坚持在每一项创新、每一项改革中都体现出公正执行、效率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和满意执行的理念,体现出人民法院及其执行法官尊崇法律、维护正义、保障合法权益的高大形象。通过强化法制宣传,优化执行理念,改善执行环境,力争在社会上形成良好执行氛围和联动机制。同时,继续加大执行队伍建设速度,加快执行人员在政治文明素质、业务理论素质、文明执法素质、文明语言素质、行为礼仪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提高,从而不断地将法院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作者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