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安康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动员会,决定用一年时间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切实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水平。
会上传达贯彻了省法院在榆林召开的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一季度案件质量评估情况和一季度案件质效表彰决定。平利法院、旬阳法院和市中院民一庭分别进行了先进经验交流发言。
安康市中院院长李志坚作动员讲话,分析了去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强调六点:贯彻上级法院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审判质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好各自质效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尽责任、违反必追究责任;推广湖州经验,运用偏离度指标解决法官忙闲不均问题,试行“全员办案”;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建立法官选拔晋升和奖励优先机制,在后勤保障、人力、装备方面向审判一线倾斜,实行“案件、庭审、文书”三评查,开展“十佳十差”案件评选活动;中级法院带头,抓审判质效,抓措施落实,做好全市法院质效提升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