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4月4日,安康市人大副主任马涛、法工委主任汤萍一行,在安康中院院长李志坚、副院长安永强等人陪同下,对安康中院、石泉县法院、紫阳县法院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市中级法院抽查案卷,随后到石泉县法院及后柳、池河法庭、紫阳县蒿坪、高桥法庭,仔细查阅案卷,认真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征询人大代表对《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听取石泉、紫阳法院汇报,重点检查法院在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正确适用法律、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
4月4日,在安康中院召开会议,听取市中院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的汇报和各司法执法机关代表、检查组各成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后,马涛主任对安康两级法院加大民商案件调解力度、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司法为民”、深化司法公开各项工作举措等表示充分肯定,提出了法院存在的审判力量不足、部分案件有瑕疵、有的案件办案时限长用执行难、送达难、取证难等问题与困难,并强调,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马涛主任对法院工作提出五项要求: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培训;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加强司法改革创新落实新的举措;要加强司法公开落实公开审判,为推进改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