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安康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工作会议
作者:程及海  发布时间:2014-03-10 09:16:31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案件质量优秀法院、法庭颁奖现场
  • 石泉法院院长陈光辉交流发言
  3月6日,安康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工作会议,市中院全体干警、各区县法院院长、审管办主任参加。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晓旭主持会议。

  市中院副院长范化冬首先通报了全市法院2013年度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情况。副院长安永强、冯康分别宣读了2013年度及2013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比表彰决定。对2013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估先进的3个基层法院、2个中院业务庭,以及2013年度的案件质量先进法院石泉法院,中院审监庭和汉滨区法院大河法庭等13个案件质量先进法庭(审判庭),王桥花等30名办案标兵予以了表彰奖励。石泉法院院长陈光辉、旬阳县法院赵湾法庭庭长骆云桥等4人作了经验介绍。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坚作重要讲话,强调:一是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审判质效管理工作是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市法院的“一把手”工程,今年将在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以质效管理促法院工作水平提升、促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二是全体法官干警一定要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所有法官干警都是责任主体,要从每一个案件的公正抓起,从每一个案件的效率抓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审管办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强化审管办的组织建设,配备精干力量,全面加强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审判层级等管理。四是要抓好审判质效管理的改革创新。借鉴推广浙江省湖州法院经验,修订完善审判质效考核办法等制度,探索一线法官结案均衡度指标,不断抓好制度创新,解决法官忙闲不均、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水平,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李志坚院长还强调了提高审判质效认识、逐案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法院发改率高问题、高度重视案件延期审理问题、加强重大案件重要事项请示汇报和上下沟通四个问题。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程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