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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法官倾心司法为民 当事人感谢送锦旗
作者:岚皋法院 刘华渝  发布时间:2013-12-04 11:40:56 打印 字号: | |
  12月3日,岚皋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马新华、办案法官李文平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司法为民、青天有鉴”八个大字表达了当事人刘某对办案法官秉公办案、倾心为民的感激之情。

  今年3月,在云南打工的刘某,经人介绍认识田某。介绍人称田某的丈夫因车祸去世数年,尚有外债4万元,若刘某替其还债,田某愿到岚皋与刘某结婚。刘某与田某交往数日后,决定回乡凑钱,后其返回云南将2万元交给田某,次日田某便跟随刘某来到岚皋共同生活。期间,同村村民卞某请求田某为其寻个云南媳妇,随后,田某称其有个表妹名叫王燕,并将电话告诉卞某,卞某与王燕开始电话交流。4月7日,王燕从卞某处讨了500元路费后,来到岚皋与其共同生活。王燕告诉卞某:要结婚,必须先退还老家前男友的彩礼钱2.5万元。卞某及其家人对此经“确认”后信以为真,便打款2.5万元。之后卞某催促结婚,王燕以身份证还在办理为由拖延。5月19日,王燕和田某一起逃回云南。至此,刘某才知道自己深陷婚姻骗局,人财两空。

  岚皋法院受理该案后,秉承司法为民精神,刑庭庭长马新华与办案法官李文平立即深入了解该案实际情况,经过多次调查、问询,最终查明案件事实。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们还提出:案子不能光审完了事,还要想方设法尽量挽回被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于是他们不辞劳苦远赴云南镇雄,找到被告人亲属,并耐心地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向他们细致讲解法律利害关系,在法官一遍又一遍真诚的劝说下,他们终于愿意代替刑事被告人偿还受害人现金4万元。当办案法官将这些现金交给被害人手中时,被害人感激的说不出话来,几天后,被害人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法官的面前,伏案工作的法官们看到这一幕,也更加感受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无限光荣和肩头重重的责任。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