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化解纠纷功能
作者: 安康中院 张涛 发布时间:2013-10-29 1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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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这个案子到法院最起码的3、4个月的时间才能了结,让我没想到是,我这起涉及案件标的3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安康中院立案庭从立案到调解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妥善解决了。”10月25日,拿到被告方付给的第一笔200万元欠款,来自浙江乐清市天成乡今年62岁的万老汉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特意来到立案庭张军庭长的办公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事情的从头说起,被告浙江华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康项目部在承建安康汉城国际商业街工程项目时,因资金困难,该项目部经理何某与老乡原告万某协商借款用于工程周转,为此,双方于2012年2月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项目部向万某借款900万元,利息月息3分,另付给借款报酬40万元,万某按约定付给了900万元的借款。此后,项目部先后偿还本息690万元,后项目部认为利息偏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万某诉至安康中院请求通过诉讼解决。
在立案环节,办案法官在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案件的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利息计算上的分歧,在与原告交谈过程中了解到被告方经营存在问题,资金链困难,在征求原告初步意见后,办案法官立即与被告方联系,先行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原告万某主动提出利息按照月息2%计算。被告方表示在今年11月15日前分批付清尚余本息3438017元。
近年来,安康两级法院强化了立案大厅建设,便民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备,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实行了案件繁简分流,对一些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比较清楚地案件,加大了立案环节诉前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逐渐加强。今年元至8月中院立案庭已诉前调结3案,涉及案件标的5000余万元,约占中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10%;基层法院在立案环节调解案件数达839件,约占一审民商事案件20%。安康全市两级法院还普遍加强了对涉诉财产司法控制力度,诉前保全机制有效运行,元至8月,中院已经办理7件诉前保全案件。白河、紫阳、石泉法院与本县司法局所属的调委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在大厅入驻人民调解员,汉滨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长期在大厅调解纠纷。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事实基本清楚地案件,能够在很短时间在诉前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