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送爽,丹桂迎客。2013年9月6日,白河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来自本县地方税务局、邮政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80多名干部职工正在认真旁听该院审理的被告人王天(化名)信用卡诈骗罪一案,这是该院今年举行的第六次法院开放日活动之一。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天帮助同学办理信用卡一张,未征得持卡人同意,私自激活并冒用,通过取现、消费、套现等方式,透支现金5万余元,用于赌博等开支。除分期还款1万余元外,截止案发前,尚欠银行款息4万余元无力偿还。案发后,被告人王天投案自首,年迈多病的父母想尽办法退赔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均无异议。”“失去了多年要好的同学的信任,给他造成财产损害,我深表愧疚,感谢他谅解了我的犯罪行为。年迈的父母救我于水火之中,举债退赔全部损失,我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恳请法官从轻发落,让我重新做人!”被告人王天当庭认罪、悔罪。
旁听者无不为之惋惜,“一失足成千恨”,大学毕业的被告人王天,本有一个光明灿烂的明天,却因嗜赌贪财诈骗,走上了犯罪道路。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被告人王天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下,该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从事金融工作刚满三年的银行员工刘心说:“通过旁听庭审,本人应当慎独怀远,管好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托起中国的法治梦,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树立法治信仰,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快乐生活。”
参与旁听的五个单位的干部职工还于庭审前参观了白河法院的立案信访、庭审场所和法院文化设施。庭审结束后,院长杨康波与大家一一握手道别,微笑着说:“白河法院天天都是开放日,我家大门常打开,欢迎大家常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