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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法院:更新司法理念 强化审判管理 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作者:石泉法院  发布时间:2013-08-08 15:49:00 打印 字号: | |
  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而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丢掉了“生命”,审判工作就无从谈起。近年来,石泉县法院在试行诉讼费免收、案件大幅提升的情况下,紧紧围绕这一主线,把审判质效评估定为“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自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具体落实,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审判管理,健全各项制度,今年上半年的案件质量绩效综合考评取得令人可喜的成绩。

  一、转换职能,树立案件质量管理新理念

  案件质量的良性运行需要审判管理部门时刻跟踪、分析、矫正。及时督导,能够为其运行指明方向。为此,在审管办成立时,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及时抽调4名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庭长、资深法官到审判管理部门,专门从事案件质量的评查、庭审评查、法律文书评查等工作;将原由立案庭统计报表落实由立案庭制表、审管办审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签字确认的司法统计报表制度。同时,审管办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质量问题,责成办案法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责任人有权进行全院通报,并扣发廉政基金,此项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了审管办在全院的权威。

  二、建章立制,促进审判质效运行管理规范

  为了科学管理审判质效,院党组一直在不断探索制定完善各项制度,从而使其监管更具有操作性。早在2011年,通过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讨论,相继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案件质量评查验收管理及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尤其在今年省高院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之后,结合本院实际,把省院确定的35项指标中的20余项层层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修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办法》,将案件质量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权重60分。同时,根据省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庭审评查的评查标准和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全面修定了《案件质量奖惩办法》。

  三、多措并举,确保审判质效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省院的《案件质量评估办法》,更新了理念,提高对新的评估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审管办、立案庭也就司法统计对各业务庭书记员及内勤进行了专项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庭室间的交流,绝大多数干警掌握好各项指标要求,实现办案工作常态化,及时审理案件,有效防止出现“案件多时低质量、案件少时低效率”的现象。

  二是坚持推行“三通报”和约谈制度,即案件质量运行情况月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季度通报、案件质量态势分析季度通报和院长约谈制度。院党组每月5号前组织召开全院中层干部会,由审管办汇报上一月收结案数、结案率、调撤率、当庭宣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上诉率、发改率、执行到位率等案件质量的运行情况,督促均衡结案,指出各部门的劣势指标,对劣势指标较多的部门由院长约谈分管副院长和部门庭长,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约谈制度,将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归纳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发出书面《整改建议书》,近两年,审管办抽评了476件案件,制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6期,处罚了责任法官,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了案件质量意识。通过季度通报案件质量动态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形成了“管理在平时,督促在平时,考核在平时”的审判工作良性运行机制。

  三是全面启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时时进行网络监控。今年年初,在市中院下发了《关于启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通知》后,本院快速反应,迅速出台了《石泉县人民法院规范审判流程管理运行及推进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办法》,由审管办派专人每天上班之初,通过案件信息系统,查看各业务部门案件的运行情况。实行了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环节的全程监管,及时提醒了承办法官,对促进均衡结案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坚持推行“法官大讲堂”制度。自2012以来,本院施行每月二次的“法官大讲堂”活动,实行每讲一堂课,奖励讲课者500元,激励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在讲堂上,各位法官讲述自己的学习体会、业务知识、办案经验。通过该平台,促进了干警们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一方面提高了办案水平和技能,另一方面增强了凝聚力。

  五是落实廉政监督卡和案件回访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已审执结的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案件,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回访,对涉纪、涉诉信访案、上诉改判案、申诉抗诉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必访制度。通过此项监督措施,使得法官办案过程更加透明,态度更加亲和、作风更加清廉,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法院和法官形象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六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发挥每位干警的主观能动性,本院制定和完善了《案件质量奖惩办法》,奖惩内容包括全院干警和部门的奖惩及个案质量、庭审评查质量、裁判文书质量、案件综合绩效质量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进行物质奖励。尤其是对案件综合绩效质量,按照奖惩办法规定,如果此项考评本院能够进入全市前三名,每名干警奖励1000元,年终对全院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质量进行通报排名,凡排名第一名的,部门奖励最高5000元;凡综合评估正向指标为零或负向指标过高严重影响本院在全市法院考核的部门,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取消当年该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晋级资格,并扣发部门和所在庭干警的廉政基金。新的奖惩机制的实施,在全院营造了一种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干警们都在想方设法把工作做得更好。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增强,中层干部作用也得以充分发挥。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近几年在抓审判质效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排名只是暂时的,我们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而且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审判管理是法院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我们的管理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愿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向兄弟法院学习,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审判管理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程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