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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法院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管理操作规定
作者:白河县法院 金立成 郭世军  发布时间:2012-11-05 16:56:49 打印 字号: | |
  白河法院为了贯彻落实《省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法院<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建设的决定》,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管理操作规定》。   该规定共八章,从工作任务、原则,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工作方法、教育培训、物质保障、纪律要求、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详实的规定。   该规定突出了七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将“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与审判工作相联系,坚持能动司法、转变执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要求联系法官同时接受镇综治维稳中心、辖区法院主管部门、法律服务组负责人的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办公室和工作人员的职责。三是明确了联系法官的职责,规定了联系法官驻村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建立了联系法官工作日志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将联系法官参与调解明确为诉前调解,并规定了调解的主体、方法和程序,强调在调解达成协议后要引导群众进行司法确认。对联系法官参与案件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且实际履行或案结事了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四是规定了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和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法,在联系法官的加班补贴和活动经费等物质方面给予了保障。五是严格规定了审判纪律、财经纪律、行政纪律等方面。六是将联系法官的管理监督分为工作时间、业绩、教育培训、纪律管理。七是将联系法官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同时规定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考核制度。对有突出表现的联系法官,报请上级法院批准,给予表彰,也可用联系法官的姓名命名工作室。   该规定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白河县“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的全面有序开展,同时也将推动白河法院的审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程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