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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乡村现场说法
作者:宁陕法院 李娥  发布时间:2012-09-20 09:37:3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宁陕县法院受理的涉嫌滥伐林木案件较2011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为了有效地防止国家森林资源继续遭到破坏,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问三解”活动,该院的刑事审判庭走进乡村,在案发地现场开庭,以案说法,既宣传了法律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与老百姓零距离地进行了沟通交流,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9月18日,宁陕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副院长汪小安的带领下,来到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新铺村公开开庭审理了涉嫌滥伐林木罪的两起刑事案件。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胡远东(化名)和魏小军(化名)均因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发林木38.28立方米和32.44立方米,触犯了刑法。庭审中,胡远东和魏小军两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会认真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能再当“法盲”,更不能以身试法。该村部分村民、村上干部参加了旁听,均表示法院到村上来开庭让他们受益匪浅,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以后大家都要保护好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好身边的生存环境,绝不能乱砍乱伐,以免触犯刑法。

  此次巡回法庭通过在案发地开庭审理,利用身边发生的人和事既宣传了法律及法院工作,又起到了很好的预防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真正将司法为民举措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宁陕法院 李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