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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法院创新举措便群众,赔偿文书附表格
作者:石泉县法院 党英明  发布时间:2012-02-27 21:16:07 打印 字号: | |
  “石泉县法院判决书不但附相关法律条文,还在民事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上附代赔偿计算依据的表格,真是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公开透明了”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宣判后,一当事人对在场律师、检察官、法官说的话。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石泉县交通肇事案件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涉及的受害人多,民事赔偿中适用的法律较多,涉及《侵权责任法》、《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了案子能在调解中方便快捷,便民诉讼,该院创新工作机制,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对民事赔偿部分及时由合议庭合议,主办案件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赔偿的规定,提前将各项赔偿计算方式录入到计算机中制成EXCEL。在案件调解中,如果当事人对个别赔偿项目计算进行协商调整或产生争议,法官能够运用该表格设置好计算公式后,很快地计算出结果,便于案件及时调解达成协议,当场履行;为方便当事人,可以将调解笔录和所附赔偿表格复印给当事人;对不能达成协议的案件,在判决附法律条文后附另附赔偿表格。

   使用EXCEL表格对民事赔偿数额进行运算的措施,是该院刑庭法官受财务室人员在电脑上制作财物报表的启发,将财务计算方式运用到审判实践的一项创新举措。它能够使调解工作更加得心应手,让当事人对裁判文书赔偿标准的计算一目了然,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生,很快地得到了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的赞许。这一措施是石泉县法院在能动司法,保障司法、社会管理创新上摸索出来的结果,是该院法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能力的具体体现。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