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形的审判台、庄严的国徽、温暖人心的格言、生机盎然的盆栽……这间充满温情的审判庭就是石泉县人民法院刚刚建成的青少年法庭。2012年2月27日,石泉县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正式投入使用,今后该院所审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将和父母、检察官、法官围坐一桌,开始与以前完全不同的庭审方式。此举标志着该院的内部审判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对青少年的保护和法制教育迈出了一大步。
据了解,“圆桌审判”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设计的法庭形式,是新型的特色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有利于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与抵触心理,缓解其在审判时的紧张情绪,体现审判工作的人性化。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有利于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感情沟通和交流,使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人能全面地反映真实案情并充分发表辩解意见,亦有利于控、辩、审三方形成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该院还抽调业务骨干担任少年法庭合议庭成员,以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能够公正、合理、较好的解决,充分挽救、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整体上发挥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及全面保护的职能作用。随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逐步深入和开展,该院必将在司法审判中形成对未成年人更为全面的保护。